3月6日16时30分左右
台湾省台中市兴中街
一栋集合式住宅大楼发生火灾
造成6人死亡
火灾现场为7楼高住宅大楼
皆为出租套房
3月6日下午该栋建筑3楼有火烟冒出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
经过两个小时奋力扑救
先后在火灾现场发现6具遗体
3月7日
经台中市警方侦办
起火原因是一名租客
不满房东要求他搬离住所
报复纵火
此外
据台中市消防局调查
该7层楼的楼梯间
全部堆满房东捡拾回来的资源回收物
导致火势一发不可收
影响居民逃生
是这场火灾导致重大伤亡的关键原因
故意纵火要判刑
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是犯罪行为
这事千万别干!
根据《刑法》第条、第条第1款规定,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不要为了图方便
将公共楼道变成“私人储物间”
影响美观事小
火灾发生时阻碍逃生就事大了
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
请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
不要在楼道乱堆乱放杂物
如果发现有占用、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请立即拨打“”热线进行举报
建议每个家庭
配备一些简单实用的消防器材
比如灭火器、灭火毯
防烟面罩(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
请注意选择正规厂商和购买途径
(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