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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对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配置有哪些要求?
如何正确地使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如何鉴别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真伪?
本文介绍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结构组成、功能作用、使用方法、配置要求、产品采购、防护时间、管理要求七个方面内容。
一、结构组成
二、功能作用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通过其过滤装置吸附、吸收、催化及直接过滤等作用去除火灾产生的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害气体及烟雾,保护逃生人员不受侵害。
三、使用方法
1.开盒取出呼吸器。
2.拔掉前后两个塞子。
3.将呼吸器套于头上。
4.从侧面拉紧系带。
使用注意事项
1.与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不同,只能在空气中氧气浓度不能低于17%时使用,否则会发生窒息。
2.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是一次性使用产品,不可重复使用,不能用于工作保护。
3.长发者使用时应将头发全部卷进头罩内,防止有毒气体经过头发缝隙进入头罩内。
4.佩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时,半面罩应罩住口鼻并与脸部紧密贴合。
5.佩戴眼镜者使用时无需摘下眼镜。
四、配置要求
(一)在国家消防法规标准层面,没有强制性规定哪些场所应配置自救呼吸器。
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从经济方面考虑,通常建筑场所内人员众多且难以量化,配置数量少则无法充分起到对所有人员的保护作用,配置数量多则需花费大量的经济成本;
二是从日常管理及人员取用方便性考虑,如按照场所内人员数量充分配置,众多的呼吸器应该如何分布放置才既方便日常管理和人员方便取用而又不会引发人员哄抢、踩踏事故也是需要评估考虑的因素。
但国家对消防自救呼吸器的配置有推荐性标准:
1.国家标准GB.1《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1部分:配备指南》()
适用场所:呼吸器类逃生避难器材适用于人员密集公共建筑的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和地下公共建筑。
适用楼层:地上建筑可配备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或化学氧自救呼吸器,高于30m的楼层内应配备防护时间不少于20min的自救呼吸器。地下建筑应配备化学氧自救呼吸器。
配备数量:根据下表计算得出各类场所的逃生避难人数后,按照“1人/具”要求配备。
配备场所
逃生避难人数
宾馆
员工人数(当班员工人数,下同)+床位数
饭店
员工人数+座位数
商场
员工人数+顾客人数
(营业区面积每4m2折算为1人)
地下商场
员工人数+顾客人数
(营业区面积每3m2折算为1人)
会堂
员工人数+座位数
公共娱乐场所
员工人数+座位数(影剧院、餐饮场所、网吧等)或员工人数+顾客人数(歌舞厅、游乐和健身场所等,营业区面积每3m2折算为1人)
医院门诊楼
员工人数+就诊人数
(门诊室及候诊区室内面积每3m2折算为1人)
医院病房楼
员工人数+床位数
学校教学楼
员工人数+学生人数
学校图书馆
员工人数+座位数
学校集体宿舍
员工人数+床位数
养老院
员工人数+床位数
托儿所、幼儿园
员工人数+学生人数
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员工人数+座位数
公共图书馆阅览室
员工人数+座位数
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
员工人数+参观人数
(观展区面积每3m2折算为1人)
办公楼
员工人数+办公人数
2.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8.2.1高层旅馆的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其他旅馆的客房内宜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
(二)我国部分省市消防法规标准对某些场所自救呼吸器的配置有强制要求,例如:
1.《河南省消防条例》
第三十六条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应当设置移动照明灯具、防烟面罩等辅助人员逃生的装备。
2.《辽宁省消防条例》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应当根据需要配备避难、逃生工具。高层建筑的宾馆客房内应当配备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倡导高层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自备口哨、手电筒、防烟面具等自救工具。
3.《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高层建筑的宾馆客房内应当配备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可以配备缓降器、软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难救生设施。倡导高层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自备口哨、手电筒、防烟面具等自救工具。
因此,消防自救呼吸器的配置应以当地消防法规标准要求为准。
据了解,目前各地主要是针对宾馆类场所作出了明确配置要求。究其原因,亦符合前文两点分析:首先宾馆场所内人均占用面积较大,即场所内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且可准确量化,自救呼吸器配置的经济成本相对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其次,自救呼吸器可以配置在宾馆房间内显著位置,按照床位数配备,不但方便于企业的日常管理同时也方便于火灾时人员的取用,不会引发哄抢踩踏等行为。
五、产品采购
销售伪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新闻报道
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属于消防强制性认证产品,购买前可登陆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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