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呼吸器 >> 呼吸器前景 >> 高铁站检票员殴打送车者致死案近四年难
“12月14日上午9点30分,案件民事赔偿诉讼案将开庭,希望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12月12日,邓自立告诉奔流新闻记者,他正在准备开庭材料,参加两天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庭审。
邓自立至今不能接受,三年前父亲送他回家,竟然是最后一别。
其父邓大楣曾在海南省福建商会任职,在海南乐东县投资经营花场。年春节,邓自立携妻儿从福建龙岩赶到海南乐东县与家人共度春节。春节过后,邓自立一家买了高铁车票,准备到海口乘飞机返回福建,父亲和弟弟到乐东县尖峰高铁站送行。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年2月11日8时40分许,被害人邓大楣(男,殁年55岁)与其妻子陈某、小儿子邓自仲(以上人员均为无票人员)一起来到海南省乐东县尖峰高铁站,送其大儿子邓自立一家进站乘车。邓大楣、陈某与邓自立一家先行通过该站实名制验票口,前往安检口。当随后而至的邓自仲通过验票口进站时,因无票被正在值班的客运员裴某璟阻止。
发生争执后,裴某璟用左手臂搂住邓自仲向站前广场走去。在站前广场上,双方继续争吵,裴某璟因不满邓自立一直用手机对着自己拍摄,遂将其手机拍落,双方挥拳互殴。在旁的邓大楣、陈某夫妇见状,亦上前拉拽裴某璟,裴某璟用力甩脱。
其间裴某璟发现自己鼻子被打出血,遂弯腰捡拾起放在特保立岗台和警用三轮摩托车之间地面上的一根黑色橡胶防暴警棍朝被害人一方挥舞。邓大楣被打后突然倒地,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1时46分确认死亡。
▲邓大楣
经鉴定,邓大楣符合在慢性肾炎及肾衰竭的基础上,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发生纠纷及殴打可以诱发其心脏病急性发作,根据参与度分级标准,诱发因素在死亡中所占比例为10%—30%;邓大楣、裴某璟、邓自立所受损伤均评定为轻微伤。
年1月12日,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裴某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2年。
法院认为,裴某璟与被害人一方因无票进站送车问题发生争执后,到检票口外广场上相互斗殴,混乱中裴某璟击伤被害人。裴某璟事先并不知道被害人有特殊体质,只有殴打他人的故意,没有意图造成被害人身体器官损伤的刑法上的伤害故意,本案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法院综合评判认为,被告人裴某璟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指出,被害人邓大楣属特殊体质,被告人裴某璟的行为虽然客观上诱发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不是主要、唯一和直接原因。被告人裴某璟在正常履职时,被害人一方不遵守铁路运输管理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站送客,在案件起因上存在过错。案发后裴某璟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可视为自动投案。综合考虑,可认定被告人裴某璟犯罪情节较轻。
一审宣判后,邓自立不服该判决,向广东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申请抗诉被驳回后,目前已向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高院提起申诉。刑事判决后,邓自立对裴某璟和海口车务段提起万余元民事赔偿诉讼。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年7月8日作出判决,认为海口车务段应就裴某璟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裴某璟系正常履职,邓大楣一方不遵守铁路运输管理规定强行进站送客,在纠纷起因上存在过错。裴某璟的行为对于邓大楣死亡的结果并非主要、唯一和直接原因,诱发因素在死亡中占比10%-30%。邓大楣就损害的结果承担90%责任,承担10%责任的海口车务段需赔偿邓大楣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万余元的10%,即12万余元。
邓自立对此民事判决也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他认为裴某璟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且不存在任何法定的减轻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对被侵权人邓大楣的死亡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父亲去世后,弟弟也在年10月因意外事件离开了我们。”邓自立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此事对他们家庭造成的打击太大。“目前裴某璟已被释放,可是至今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就是12万元的民事赔偿,对方也提起了上诉。”
在这将近四年的时间里,邓自立一直在为亡父讨公道的路上。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张鹏翔
图丨受害者家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