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器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专题

发布时间:2023/6/2 17:39:43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系列专题二)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要求,

想了解《规定》具体内容?

赶紧往下翻阅查看

三、严格火灾危险源管理

01

应当使用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并敷设在难燃或不燃材料上。

02

厨房内使用管道燃气作为燃料时,应当符合燃气管理使用规定,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厨房油烟机应当每日清洗,油烟道至少每季度由专业公司清理一次并做好记录。

03

培训时段内,不得动火动焊作业以及在建筑外部动火作业;其他时段动火动焊应当履行审批流程,并落实防护措施,安排专人监管看护。

04

开展物理、化学等特色培训的,应当严格遵守化学药剂操作使用有关规程。

四、严格消防安全疏散条件

01

安全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转门、卷帘门、推拉门、折叠门和设置金属栅栏。

02

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照明灯具和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03

每间培训室、集体宿舍应当配备不少于2个应急手电,及与培训学员人数相当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三层及以上楼层宜配备逃生绳等避难自救器材。

04

集体宿舍中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0.6米,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

专题三请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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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专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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